查看完整版本: [-- 《寡妇村》——“儿童不宜”的诱惑与思考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89年02月 -> 《寡妇村》——“儿童不宜”的诱惑与思考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李力 1989-02-28 00:00

《寡妇村》——“儿童不宜”的诱惑与思考

第4版(文化生活·体育)
专栏:

  《寡妇村》——
“儿童不宜”的诱惑与思考
本报记者 李力
由珠江电影制片公司副总经理王进导演的《寡妇村》近来在全国各地公演。影片一年前摄制完成,截至今年一月,已卖出了一百五十个拷贝。公演时影院门庭若市。
电影界倾向于认为《寡妇村》是一部不错的影片,但它名声大噪,却是由于“儿童不宜”四个字。记者在北京的一些影院门口观察,影院广告牌上概无例外地标上“本片儿童不宜观看”、“本片没有学生票”等字样;北京儿童影院的告示牌上写着:“接市政府通知,本片严禁少年儿童观看”。
据记者了解,中国的电影审查机关——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从未对此片的发行与放映作出任何限制性建议,北京市也并未以市政府的名义发过这样的指令(儿童影院称他们是根据北京市文化局影视处的电话通知)。那么,“儿童不宜”是如何不约而同地“面世”,并引起不大不小的“观众潮”的呢?
王进说,这部通过三对夫妻两个晚上的故事反映解放前后福建地区惠安女奇特婚俗的影片,是由珠影和香港银都机构联合拍摄的,所以影片要考虑在香港的市场。裸露太多,内地又不能发行。于是王进走了中间道路:似露非露,即直观看并不露,但又通过光效和声效使观众感到是露的。王进认为这是一部风俗片。他在去年十月接受笔者采访时坚持认为:“这类内容的影片确实不宜于少年儿童观看,因为他们无法理解。”
大概这就是“儿童不宜”的原始出处。香港报纸率先登出此说,《寡妇村》儿童不宜之说也就如一股风由南到北刮遍中国。这是一次新闻界推波助澜、发行部门欣然接受的“造风”行动。
这四个字收到了王进事先也没能充分预料到的经济效益。北京儿童影院票房负责人李建国说:“各个阶层的人都来订团体票,而前不久放映《奥赛罗》时观众主要是知识界。”北京宣武影院是用防空工事改建而成的。据影院介绍,那里一月二十七、二十八日放映十二场《寡妇村》场内竟无一虚席,其中有八场被团体包下。有着八年影院工作经历的副经理高桂荣说:“这是我近年来遇到的仅有的一次。”
电影散场时,记者在影院门口采访了几位观众。一位清华大学三年级的学生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并没有感官刺激,小孩也能看,不过可能他们看不懂。”一位个体户提高嗓门说:“这算什么呀?哥们儿以为多‘黄’呢,咳!啥也没有!”记者正欲采访一位少妇,她连忙红着脸抢白:“干嘛呀,平时我又不怎么看电影,我说不好。我还得上幼儿园接孩子呢!”
记者采访本片女主角之一郝嘉陵时,这位年近四十的女演员动情地说:“惠安女的婚姻非常不幸,更不幸的是惠安女认识不到这一点。我希望影片能使观众同情惠安女。”从这个意义上说,《寡妇村》是成功的,这归功于编剧、导演、演员严肃和艰苦的艺术创造。但是,“儿童不宜”却使不少人看罢电影后犯嘀咕:“这就是儿童不宜?”
正在拟定的《电影审查条例》中专列了“限制少年儿童(指十六周岁以下)观看”的四类影片。一是有强奸、盗窃、吸毒、贩毒、卖淫等情节的;二是容易引起少年儿童恐怖的暴力、凶杀、打斗情节;三是表现性爱情节的;四是表现社会畸形现象的。这个条例的正式施行,将遇到不小的难度,就是如何划界线。


查看完整版本: [-- 《寡妇村》——“儿童不宜”的诱惑与思考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