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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牧 1989-04-29 23:00

“热点”为何变成“难点”?——房改问题评述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热点”为何变成“难点”?
——房改问题评述
鲁牧
龙年春天,全国首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开过之后,房改,一度成为神州大地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然而,夏秋以后,许是随着大自然气温的逐渐下降,众人关注、期待的房改,社会舆论呈现了淡化,有的地方甚至“销声匿迹”。
社会舆论是实际工作的反映与写照。它在这方面的淡化,同房改实际工作不无关系。房改实际上由“热点”变成了“难点”。
什么缘故呢?
是房改工作出了问题?没有。因为从试点城市到部分县镇,仍在积极努力、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并收到一些喜人的成果。
是房改工作遇到了困难?可以说有,说来还不少。思想观念的转变,国家和居民的经济、心理承受能力,住房售价、租金的确定,政策措施的配套、完善,等等。而占居更为重要地位的,则是亟待新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居者有其屋”。实行住房商品化,势所必然。但是,时下无疑存在着一种令人困惑的情景:大多数住房产权单位不愿意售房,大多数住房者又不乐于购房。它障碍着推行“住房商品化”方针的顺利施行、落实。
这又何以如此?
产权者不愿售房,原因主要有三:
住房售价太低,不如保有资产合算,这是一。新房售出后,回收资金怕被银行冻结、甚至抽走;若不卖,住房还在我手里。这是二。其三,旧房不售,即使象征性地收点租金,提点折旧,也还可以弥补一点维修费用,何况租金将来总是要逐步调整的;而售出以后,公共部位和设备还得负责维护修理,维修费用却无来源弥补,何必出售?
住房者不乐于买房,也有种种原因。其主要的,除了房价太高,经济承受不了,只能“望楼兴叹”之外,还有租售比价不合理,买不如租;机关职工工资少,按照级别待遇住房子,不买房不犯法;买了房子,担心维修,精神、物质负担重;不少人还在等待房改政策透明度;如此等等。
如何鼓励产权者卖房、住房者买房?看来,这是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商品化和私有化的关键性问题,急需加以认真解决。
解决这个涉及面很广、难度甚大的关键性问题,自然需要进行大量的艰苦工作。比如,财政、税收、金融、劳动工资、住宅开发等各有关方面都能真正进入房改“角色”;在思想认识一致的基础上,行动上相互支持、配合,制定配套政策、法规;等等。尤为紧迫的是抓紧探索和逐步建立促使住房买卖双方都能增强动力和积极性的新机制,从根本上加速房改运行,以实现住房建设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当然,探索和建立新的机制,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但是,这个时间、过程似乎越短越好。人们热切期望各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积极做出自己的奉献,从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原则、措施到总结实践经验和立法等方面,综合探索、寻找出可行而科学的新机制,并逐步使之建立、健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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