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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林 罗霄 1989-05-30 23:00

女兵琐事

第4版(社会生活·体育)
专栏:社会广角

女兵琐事
程宝林 罗霄
女军人对国防事业中的贡献,报纸上登得不少了,这里只介绍她们一些生活琐事。
“星期日夫妻”
蒋苏安是北京军区第一通信总站的技师。她的家离部队虽然只有一个多小时路程,可是她不能每晚回家,因为部队有规定,基层已婚干部只能每星期六才能离队。没结婚时,小蒋体会不到这条规定的味道,常吹牛皮:“那有什么?一辈子不回家又能怎么地?”结婚后,她才深感矛盾尖锐之程度。她扳着指头说:“结婚4年了,一星期回家一次,加在一起才多少天?”她丈夫也很有意见,说是“娶个老婆只能当月亮看”。她是个堂堂的军官,可是,她毕竟是女人,是妻子啊!她说:“在丈夫面前,我欠了感情债。可是,我首先得尽军人的职责呀!”
姑娘大了
姑娘大了要嫁人,天经地义。可是,正在服役的女兵却成了“困难户”。尽管她们长得漂亮,很有条件找对象,但是部队有规定:战士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女战士在服役期间不得结婚。要是在地方,女青年遇上这两个“不得”硬性规定,准得上法院告人家侵犯婚姻自由。可是,军队是执行特殊任务的武装集团,上级的规定,谁能不认真执行!
在超期服役的女战士中,20多岁的大姑娘可不少。按理说,她们该有个对象了。要不然再过两年,二十七八岁,找对象就得降低条件了。上级规定不准在驻地找对象,那就只好在家乡找。然而,两年才有一次探亲假,就那么10多天时间,怎么能精心挑选呢,更甭说“花前月下”了。有的女兵依靠父母或亲朋好友牵了红线,也只能按照“电话+书信=恋爱”的方式进行。
婚事给女兵带来了思想压力,有的女战士为了减轻压力,采用了“最有效的办法”:不找对象。去年8月,23岁的女战士小刘接到父母来信,说是有几名“候选人”在排队,10月,她请假回家,趁此机会,父母劝她相中一个。小刘甩给父母这样一句话:“相中了又不能结婚,索性退役后再说吧!”
爱美之心
有位女战士画了一幅题为《对比》的漫画,内容是一位穿着不大合体军装的女兵,站在窗前羡慕地看着林荫道上走着的时装女郎。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社会上美的新浪潮,不时地冲击着军营内的女兵们。今年春节,军区一位首长到女兵连看望,发现女战士大都爱跳健身舞、做健美操,便问:“你们跳健身舞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一位女兵直言不讳地回答:“减肥呗!”社会上流行的高级化妆品,许多女兵都有,而且品种齐全。有些女兵还有好几套时装哩。不过这些高级货只能被束之高阁。有的女兵实在上瘾了,便在晚上就寝前拿出来,又是抹口红,又是擦脂粉,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一时之满足后,赶快跑到卫生间洗个干净。
去年军服换装后,女军官的军服漂亮多了。可是,女战士仍然是那身“肥又大”,想美也美不起来。要是有位服装设计师给中国女兵设计一套好军服,真是功德无量。女兵也有胆大的,跑到裁缝店里将裤子改瘦一点。可是这是违反规定的事,搞不好要挨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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