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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建中 舒瑜 1989-06-26 23:00

儿子上大学却要工厂交学费 安阳副市长丁润明被撤职

第4版(综合)
专栏:

  儿子上大学却要工厂交学费
安阳副市长丁润明被撤职
本报北京6月26日讯 记者吕建中、舒瑜报道:监察部最近会同河南省监察厅和安阳市监察局,对安阳市副市长丁润明利用职权向工厂索要8000元为其儿子交学费的情况进行了查处。丁润明受到撤销副市长职务的处分。
1987年7月,丁润明同志的儿子参加高考,考试成绩仅够当年自费生分数线,于是丁润明为他的儿子联系了郑州工学院一个自费生名额,四年学费共需8000元。1987年8月,丁润明向安阳市平原制药厂厂长任志军(现因受贿被安阳市检察院逮捕在押)提出,他儿子的8000元学费由平原制药厂提供,任志军一口答应。1987年9月,任志军以与郑州工学院共同开发新品种需预付科研费为名,叫另一副厂长通知财务科付款。实际上,该厂同郑州工学院并无科研协作关系。厂财务科询问,我们与郑州工学院没有科研协作关系,为什么要付科研费?该副厂长只好泄露“是给丁市长的儿子付学费”。厂财务科认为这不符合财务制度,于是拖延不办,但由于丁润明的再三催促,平原制药厂才于1988年1月15日以“科研费”名义将8000元一次汇给郑州工学院。
据了解,丁润明的儿子既不是平原制药厂的职工,又不是该厂的委托培养生,因此,丁润明向平原制药厂索款8000元,是利用职权公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目前,郑州工学院已将8000元退还给平原制药厂。丁润明儿子的学费由本人交付。
又讯 正当监察部查处丁润明索款私用案即将结案时,安阳市人代会选举中出现了一系列不正常现象。对这一事件以及丁润明的其他问题,河南省领导机关已指示安阳市予以认真查清,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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