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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娟 1989-08-28 23:00

比利时——老龄职员工作难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域外社情

比利时——老龄职员工作难
王淑娟
在西欧国家中,比利时的老人就业率是比较低的。在五十五岁至五十九岁这个年龄层次中,联邦德国、英国、爱尔兰和丹麦的就业率达百分之八十,荷兰、意大利为百分之七十,而在比利时,只有百分之六十五。另外,六十岁至六十四岁的男性公民仍在工作的,英国的比率为百分之五十九,而比利时的比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八点六。
在比利时的大部分企业里,超过五十岁的职员就不算正式职工了。一旦企业因兼并或倒闭而需裁员时,这部分人就首当其冲。所以,往往还不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他们便“告老还乡”了。
吕西昂是个例外,他五十八岁,在厂里数他年纪大,但他有专门技术,是新手无法替代的内行人才。几年前,他的老同事们一个个地被迫让出岗位。但他仍被录用。不过,厂方的条件是苛刻的:他的工龄一笔勾销,而且必须领“新”的工资。换句话说,他必须多干活,少拿报酬。如果他选择退休,收入将更少,无权领取“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假期工资没有,年终奖金也告吹。思之再三,他还是愿意继续工作。按照合同,他可以干到六十五岁。在私营企业里,不这样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不会宽容老龄职员的。
私人企业主往往把职工当物品看待。他们以解决大批失业青年的工作为由,解雇报酬优厚而又未到退休年龄的职员。而实际上,许多空出的岗位也并非为青年人所占。全国预备退休机构的一位负责人德·斯诺克说:“一个运转正常的企业可以宣布处于困难境地,乘机解雇价值相对降低的五十岁左右的职员。一个选择实行生产自动化的企业主可以一下子解雇五百名职员。”
比利时宪法里没有子女赡养父母这一说。老人有困难,只能向社会慈善机构申请补助。所以,老龄职员一般愿意继续工作,以维持一定的收入。可是,斯诺克说,一些企业内部的气氛太糟糕。如某医院刚到六十岁的护士长吉泽尔,最后几年的工作极为艰难。有人想挤换她,于是便传出种种流言蜚语,说她给病人发错了药,填错了单子,连她记载的一些案卷材料也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这一切使她“气得发疯”,神情抑郁,曾有好几个月没上班。
老龄职员工作难的问题是从七十年代初期变得明显的。由于产业结构的变革,和随后发生的经济危机,失业问题严重了,雇主选择的余地也增大了;再加上科技的迅速发展,就业市场上的竞争激烈了。老龄职员尽管实践经验丰富,然而他们的学识、技术比起新一代来相对落后,在劳动力市场上处在相对软弱的地位。公司纷纷用新毕业的大学生替换老龄职员,结果,老龄人的就业越来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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