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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辉 1990-02-28 00:00

忧虑的超生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综述

  忧虑的超生
本报记者 李忠辉
超计划生育这种社会现象,严重地干扰着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近来,许多读者投书本报,披露了一些超生事例,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现综述如下:
超生现象种种
权力型:这类人利用自己或亲友手中的权力,谋取生育指标。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两位读者反映,南岳区一位副区长利用权力为自己索取了生育第四胎的准生证。
欺骗型:这类人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钻政策的空子。河北省邯郸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王和平、杜翔宇反映,原某部第六机械厂在1988年至1989年,有53名女工以“夫妇双方各自为独生子女”、“一方再婚”、“孩子病残”、“原来的孩子是抱养他人的”等理由申请生育第二胎,其中有30多人已领到生育第二胎的准生证。经调查,这些理由无一存在。四川省剑阁县武言反映,剑阁县一所医院近3年来有7位职工以“小儿肝炎”、“小儿遗尿”、“小儿个矮”等理由骗取准生证,生育了第二胎。
金钱型:这类人为了多生孩子,认交罚款。湖南省娄底师范专科学校莫绍新反映,他的家乡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有一位妇女为了生育第二胎,竟然预交了罚款。湖南省统计局冯文金反映,耒阳市城关镇东江村12组一村民超生3胎,被罚款1200元,她却不在乎,还准备继续生下去。
游击型:这类人采取不断流动的方式,逃避计划生育管理。湖南省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赵建梅反映,一对在湘潭市弹棉花的来自浙江省的夫妇,浪迹南方数省,已生有6个男孩。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王龙生、陈永华反映,乌鲁木齐市郊雅玛里克山地区有一个光明村(原名盲流村)1000多口人,其中只有一家有户口,其余的全是到这里超生的流动人口;一位河南籍妇女已经在这里连生6个女孩。
无畏型:这类人视政策为无物,想生就生,谁也管不了。河南省信阳师范学院冯鑫反映,他的一位亲友共生了9个孩子,谁都不敢捋这根虎须。湖北省利川市政协兴敏、安民反映,利川市汪营区长乐乡大河村三组一对夫妇共生了8个孩子,还准备生。谁要动员这对夫妇结扎,他们不是扬言要拚命,就是声称一家子要去动员他们结扎的干部家里吃住,吓得干部们躲得远远的。
隐匿型:这类人暗孕偷生,不给孩子上户口,逃避处罚。山西省大同市晋柴中学韩惊鸣、梁涛反映,浑源县凌云口村一位28岁的男主人结婚7年生了4个孩子,3个是没报户口的“黑孩子”。大同市南郊区高山村“黑孩子”已达140多个;浑源县下疃村4岁以下的孩子都没有户口。山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绍先来信说:据山西省有关部门调查推算,全省在1987年不报户口的就达15万多人。
超生带来的苦涩
李绍先反映,据山西省1987年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全省计划外生育高达42%,有的地方高达50%;农村30岁至45岁的育龄妇女中,生育3个孩子的占到70.92%。人口生育失控,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山西省的一些贫困户已经陷入“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柳林县的李家凹村、平顺县的小寨村有4户农民,1984年人均收入超过200元,达到了脱贫标准。近几年,这几户农民超计划生育,总人口由18人增加到23人,又成为新的贫困户。
江西省临川市龙溪镇张发龙反映,龙溪镇有一对夫妇共生了5个孩子,大的8岁,小的才1岁多,因为家里没有足够的碗筷,全家7口人吃饭要分两批进行。超生使他家成了名副其实的贫困户。由于5个孩子的拖累,家里没有资金投入生产。1989年,他家的粮棉亩产量还不及人家的一半。
超生者唯“孩”是图,超生现象久禁不绝,究其原因,除超生者受“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等旧观念的影响外,社会的约束机制软弱无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罚款带来的另一面
对超生者处以罚款,已成为各地控制超生的主要手段。罚款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人们的生育欲望,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副效应。江苏省盐城市吴学宪反映,一些地方把对超生者的罚款算作政府的财政收入,抓具体工作的人员可按比例提取奖金。这样,计划生育工作做得越不好,超生的越多,当地政府所得的罚款就越多,搞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得的奖金也越多。相反,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杜绝了超生,罚不到款,不但当地政府和有关人员没有收入,而且当地政府还要支付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费用。个别地方为了增加收入,竟故意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待超生成为事实后,再去罚款。
有的读者反映,单纯靠罚款控制超生很难达到预期目的。“有钱的不怕罚,没钱的罚不怕”。那些腰缠万贯的专业户、个体户,对罚款不放在眼里,只要想生,上交点罚款算不了什么。没钱的人则抱着反正没钱,你能把我怎样的心理,照生不误。
有的读者还反映,以罚代管还会造成群众的误解,即认为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变了,只要交钱就可以多生。这种以罚代管的做法,有损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严肃性,加大了今后工作的难度。
基础工作漏洞多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来信分析,许多地方,特别是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有三大缺陷:
一是“孕后型”管理。在许多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不是放在动员和指导群众避孕,杜绝计划外怀孕上,而是天天围着“大肚子”转,工作很被动。
二是“突击性”工作模式。如采取“冬紧春松夏不管,秋天过后再罚款”的办法,给一些人创造了超生的机会。
三是少数人干,多数人看。计划生育工作还没有成为多数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事实说明,单纯依靠少数干部做工作,难免顾此失彼。
江苏省盐城市王鹤良等人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实际上,一些地区却经常出现“你管他不管,大家都不管”的局面,为“超生游击队”和“超生避风港”的存在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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