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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06-28 00:00

全国各地举办义仓储粮备荒

第2版()
专栏:

全国各地举办义仓储粮备荒
全国解放以来,各地对民间旧有的群众性的积谷防荒组织——义仓,普遍进行了整理,有许多地区并建立了新义仓。这些义仓在支持灾区灾民生产度荒上,发挥了显著作用。东北区和西北区各有关领导机关,对这一工作比较重视,整理和建立义仓的工作开始较早,不少地区建立了新的义仓,成为支持灾民度荒的重要力量。松江、黑龙江两省从一九四八年到一九五一年,已积义仓粮三千万斤以上。松江省估计今后每年约可积义粮一千万斤。西北区陕西省渭南、咸阳、榆林、绥德等地都建立了义仓。甘肃省约有义仓粮一千万斤。这些地区的义仓粮不但解决了灾民度荒中的困难,而且支持了生产。松江省去年虽有水灾,但不需政府拨粮救济;黑龙江省的某些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大部靠义仓粮解决困难。西安市郊区三十余万斤义仓粮,解决了春荒时期二万二千多名最困难的灾民的生活和生产问题。华东区的山东、福建、苏北等地都在重点试办和逐步推广义仓。山东省昌潍专区一九五○年秋在所辖六县重点试办义仓,由于宣传教育工作做得好,并在春荒时期及时借出义仓粮,群众普遍反映“办义仓是好事”,“人民政府处处为人民着想”。因此,麦季后群众交义仓粮的情绪很高。此外,中南、西南各省对旧有义仓粮也都进行了清理,个别地区并在试办新义仓。
在义仓粮的来源上,大部地区是采取募集方式。各地一般都是在主要农产物收获后进行募集(荒歉年除外),数量一般都不超过应征公粮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在粮食使用上,大都按照“储粮备荒”的原则,丰年储蓄,荒年使用(低利、无利借出,或者救济),支持灾民度荒和生产。部分地区曾经发生滥用义仓粮的现象,这是应当及时纠正的。在粮食保管上,一般在开始举办义仓时,多借用群众粮仓,待工作有了一定基础后,再建立永久的仓库。在组织领导上,大部地区是组织义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义仓管理委员会由群众选举的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共同组成。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最近曾发出“关于提倡民间节约储蓄、积谷防荒的通知”,号召各地在今后防 灾、救灾工作中,提倡民间节约储蓄、积谷防荒,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义仓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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