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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11-30 00:00 |
国家计委设国家级企业技术进步奖 每年评选一次 每次评选30个企业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计委设国家级企业技术进步奖 每年评选一次 每次评选30个企业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国家计委已决定设立国家级企业技术进步奖,奖励在技术现代化、管理现代化、人才现代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 国家级企业技术进步奖的评奖范围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工交企业。企业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级企业技术进步奖”:依靠技术进步,使产品技术水平、质量、生产单耗、劳动生产率、安全环保、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居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卓有成效地应用国内外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国产化新装备改造企业;建立责任明、效率高的领导技术进步的组织体制和工作制度;有健全的技术开发机构和稳定增长的自筹资金投入技术开发与技术改造;坚持工人的文化、技术培训和干部更新知识的进修制。 在评选企业技术进步奖的同时,对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授予“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称号,并发给证书和奖章。 国家级企业技术进步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0个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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