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解除后顾之忧 有利社会稳定 青岛市职工养老待业有保障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90年01月 -> 解除后顾之忧 有利社会稳定 青岛市职工养老待业有保障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孙元涛 景曦 1990-01-31 00:00

解除后顾之忧 有利社会稳定 青岛市职工养老待业有保障

第3版(综合)
专栏:

  解除后顾之忧 有利社会稳定
青岛市职工养老待业有保障
本报讯 青岛市改革企业劳动保险制度,实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不论是固定工、合同制工人,还是临时工、季节工、私营企业职工,都解除了后顾之忧。一个有利于社会稳定,保障各种用工形式发展,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的社会劳动保险体系初步形成。
从1984年起,青岛市本着“积极稳妥、同步配套、先易后难、逐步社会化”的原则,着手改革现行的劳动保险制度,扩大社会劳动保险范围。他们首先对合同制工人实行了社会劳动保险。合同制工人每月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企业按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18%向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基金。到1989年底,全市已为16万名合同制工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4000多万元。1988年,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民和集体企业及外资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季节工和由工商部门批准的私营企业雇佣的职工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
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的退休费按比例分别进行社会统筹,退休基金由市、区、县(市)劳动部门建立的劳动保险机构负责征集、调拨、管理。到1989年底,全市2450个单位、54万名固定职工全部参加了统筹,年调剂资金2.2亿元。截至去年下半年,全市17.2万名退休职工的生活都有了切实的保障。
青岛市还推行了职工待业保险制度,累计筹集待业保险基金2000多万元。1987年至今,已为就业转待业的职工发放待业救济金6500多人次,发放金额27万元,保障了职工待业期间的生活费用。
                     (孙元涛 景曦)


查看完整版本: [-- 解除后顾之忧 有利社会稳定 青岛市职工养老待业有保障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