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明国 |
1990-01-31 00:00 |
养痈遗患的建筑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养痈遗患的建筑 我省广安县全民水库灵土地渡槽全长一百七十米、高十七米,过水量每秒一点一立方米,担负着前进、官盛、方坪三个乡的一万多亩农田的灌溉任务。一九八二年六月,方坪乡五方村两个农民在渡槽边搭了一个九平方米的草棚。不久,他们盖成了一间二十九平方米的砖墙草房。一九八五年,他们的住房扩大到五十五平方米,一九八八年四月,又翻修成一百一十平方米青瓦屋面的楼房,楼下经营百货、猪肉。此后,有四家单位和个人在渡槽下修建加工房和营业房(见图)。 由于有的砖房修在渡槽的拱墩脚上,造成渡槽地基不均匀沉陷,渡槽左右边墙拉裂。万一渡槽垮塌,除了八十万元投资付之东流外,一万多亩农田也无法灌溉。 这些农民和有关单位擅自建房初期,县水电局和区乡多次让建房户拆除违章建筑,但没有结果。一九八八年八月,县国土局认为,渡槽旁建房不合建房手续;县交通局认为,这种做法侵占了公路路肩;县水电局认为,这违反了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影响了渡槽的安全,必须限期拆除。县里责成各有关部门处理,各有关部门曾多次发出公文和裁决书,但都成了一纸空文。据调查,广安县这种有害公共设施的违章建筑有八十多处。 四川日报 蒙明国 (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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