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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生 颜世贵 1990-05-30 23:00

积极稳妥推进劳动制度改革 北京13家企业实行全员合同制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积极稳妥推进劳动制度改革
北京13家企业实行全员合同制
本报北京5月30日讯 新华社记者夏俊生、本报记者颜世贵报道:北京市企业劳动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全市已有13家国营和大集体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包括厂长、经理在内的1.1万名职工全部已由固定工改为合同制职工,端掉了“铁饭碗”。
改革固定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是北京市在企业普遍实行优化劳动组合以后采取的又一项搞活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措施。
实行这种企业和职工双向选择,保证职工队伍既相对稳定又能合理流动的新型用工制度后,企业内部取消了固定工,所有职工都与企业根据双方意愿签订1至5年或6年以上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书明确规定企业和职工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合同期满后,按照双方意愿可以续签或终止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离开企业另谋职业,按规定符合领取待业救济金条件的,在待业期间可以到所在街道领取待业救济金。
北京市从1988年9月开始在工商企业中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这一新型用工制度不仅改变了企业中固定工、合同工等多种性质职工并存的状况,减少了企业劳动管理中的矛盾,而且在搞活企业用工、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积极性等方面收到较好效果:
——全员劳动合同制运用法律手段确定了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和职工在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劳动合同面前是平等的关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另一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普遍建立了有职工代表参加的劳动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争议,调解无效的则由所在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既稳定了职工队伍,又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双向选择成为事实。据北京微电机总厂的统计,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一年半来,职工流动率从过去的4%左右增加到12.9%。但由于企业采取了提高一线工人特别是艰苦岗位工人的工资和奖金等措施,流进企业一线的工人多于从企业一线流出的工人。流出企业的职工也大多找到了自己满意的单位和工作。
——全员劳动合同制,把职工的命运和企业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使生产稳定发展。今年头4个月,这13家工商企业中有9家实现的利税比上年同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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