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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08-30 00:00

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的各大学教师致函本报 拥护司法改革和反旧法观点运动

第3版()
专栏:

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的各大学教师致函本报
拥护司法改革和反旧法观点运动
编者按:本报顷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政法教育工作者全体学员——全国各大学政法学系教师五十八人来函,表示拥护司法改革运动。原函如下:
编辑同志:我们读了八月十七日人民日报“必须彻底改革司法工作”的社论及八月二十三日中央司法部史良部长“关于彻底改造和整顿各级人民法院的报告”以后,我们一致认为开展一个司法改革运动,是完全正确和符合广大人民的要求的。
我们是来自全国各高等学校政法学系的教育工作者,现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解放后我们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对教学内容和方法虽然有些改进,但实际上还存在着严重的混乱现象。其主要原因,就是反动的旧法观点在作祟。例如诉讼法教师对“三段论法的判决”——主文、事实、理由的一套仍然津津有味;商事法教师把票据法认为是“世界性”的法律,而依据旧法条文讲解;刑法教材中还有不分敌我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谬论;讲授惩治反革命条例时强调“不究既往”;民法还讲什么离开新民主主义政策的绝对的“契约自由原理”,甚至以日本法西斯分子我妻荣所著的民法教本为参考教材;有的则披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外衣,以“比较批判”为名,向学生灌输资产阶级的反动法学理论;更有不少人用旧法观点从形式上来看待现行政策法令。这类反动的旧法理论和思想,在教学中或多或少地作为教学内容的一部分,甚至在某些课程中占着统治地位,直接给人民政法教育工作造成了严重危害。这和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建设和广大人民的要求,显然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轰轰烈烈的思想改造运动,目前正在全国普遍开展,对于政法教育工作者,批判和肃清旧法观点正是思想改造的具体内容之一,也是政法学系今后课程改革的主要关键。只有把旧法观点彻底肃清,才能谈到今后培养大批政法工作干部的任务。所以我们一致认为这个伟大的司法改革运动,正是我们自我改造的一个极好机会。我们不仅表示热诚拥护和支持,并决心在运动中全面地系统地深入检查教学思想和教学内容,发动广大师生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揭发和批判教学中的旧法观点和它的危害性,在伟大的实际运动中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同时希望全国各大学政法教育工作者都来积极地响应和参加这个伟大的运动,严格地进行思想批判,共同为肃清反人民的旧法观点而奋斗,争取司法改革运动的彻底胜利!
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全体政法教育工作者学员——上海学院法律系教授王效文、广西大学法律系教授王觐、华南联合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兼院长卢干东、上海学院讲师宋恩溥、北京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楼邦彦、重庆大学政治系教授黄德禄、武汉大学政治系主任曹绍濂、岭南大学历史政治系主任王德辉等五十八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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