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楚 |
1991-08-30 23:00 |
依法治理经济特区投资环境 深圳严打贪污贿赂犯罪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依法治理经济特区投资环境 深圳严打贪污贿赂犯罪 本报深圳8月30日电 记者王楚报道:如何把深圳特区的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今年以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重点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 在不久前召开的深港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熊秉权检察长透露: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0件,其中,1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9件。追缴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300多万元、港币40多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今年采取“重点突破、一抓到底”,特别是重点打击“利用基建承包工程进行贿赂活动”和“金融系统中以贷谋私,以贷索贿受贿的犯罪活动”。此间法学界人士认为,这是把反腐败斗争深入一步的有力措施。据分析,以上两项立案分别占上半年立案总数的39%和9.1%。 检察官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重点打击那些利用职权、内外勾结、大量侵吞公共财产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在办案中,注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提出检察建议。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中,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仅上半年,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和区、县举报站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38件,反映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对贪污、贿赂犯罪深恶痛绝和与之斗争的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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