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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09-30 00:00 |
李鹏总理要求各级政府 加强对税收财务大检查的领导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总理要求各级政府 加强对税收财务大检查的领导 本报讯 李鹏总理日前致信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会议。信的全文如下:同志们: 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已经进行了六个年头。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这项工作搞得比较深入扎实,取得了很大成绩,对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微观管理机制,促进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国务院决定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还要继续进行下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摆到重要位置,经常过问,研究解决大检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把大检查同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严肃党纪政纪,加强廉政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经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企业和单位的广大干部和职工,要发扬主人翁的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主动检查纠正本单位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不断完善内部机制。 六年来,各级大检查办公室、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同志,在大检查工作中,兢兢业业,艰苦奋斗,尽职尽责,秉公执法,为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我向所有参加大检查工作的同志表示感谢和慰问。我希望这些部门的同志,继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再接再厉,努力进取,把今年的大检查工作搞得更好。 李鹏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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