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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 王新东 1991-10-31 00:00

河南:政法机关为企业保驾护航

第2版(经济)
专栏:进一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河南:政法机关为企业保驾护航
本报讯 河南省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经济秩序稳定、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据统计,政法机关已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4亿元,起到了为大中型企业保驾护航的作用。
为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稳定秩序,河南政法机关把打击经济犯罪、开展反内盗斗争作为保护大中型企业的首要环节。今年6月,郑州、洛阳、平顶山、南阳等地公安机关抽派干警深入到大中型企业,在企业治安保卫组织的配合下,重点打击了内外勾结、大量盗窃国家财物的犯罪分子。第一拖拉机制造厂、轴承厂等企业在两个月内,破获内盗案件456起,追回工业原料价值200万元,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行。
各地检察机关把查处贪污贿赂同服务结合起来,打击经济犯罪,清除企业“蛀虫”。去年对18起涉及几家大型厂矿企业的贪污贿赂案件深入调查,挖出一批经济犯罪分子。
根据公安业务特点,公安机关在100多家大中型企业中组建了企业公安处(科),组建了5000人的经济民警队伍。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大中型企业内部建立了生产、门卫、巡逻、防火、防盗等制度,不少企业反映,有政法机关保驾,企业的发展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李杰 王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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