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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09-30 00:00 |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委会公报 和平会议定十月二日开幕 筹委会会议一致通过和平会议议程草案等
第1版() 专栏: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委会公报 和平会议定十月二日开幕 筹委会会议一致通过和平会议议程草案等 【新华社二十九日讯】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委员会公报: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委员会于九月二十九日在北京举行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五十三人中有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二十九个国家的筹备委员、代表团团长等,及邀请列席的世界和平理事会、世界工会联合会、世界工会联合会亚澳联络局、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国际学生联合会等国际组织的代表等。 会议听取了筹备委员会秘书长刘宁一关于和平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刘宁一报告:出席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的各国代表团、特邀代表及列席代表,绝大部分均已到达北京,其他代表将陆续到达。 会议一致决议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订于十月二日开幕。 会议经过讨论,全体一致通过和平会议议程草案。会议并全体一致通过了关于和平会议日程、组织工作、行政机构、及议事规则等问题的决议草案。上述的决议草案均将提交和平会议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在筹备委员会会议听取关于筹备情况的报告之前,刘宁一宣布,日本和平代表不顾日本吉田政府的种种阻挠,终于克服了巨大的困难,胜利地到达了北京。当日本和平代表进入会场时,全体与会者一致起立热烈鼓掌欢迎。在刘宁一致欢迎词后,日本和平代表松本治一郎的代表中村玩右卫门发表了一项声明,表示日本人民决心和各国人民一起,共同防止战争,保卫和平。 在会议上,刘宁一并宣布筹备委员会的另一副秘书长由刚从日本到达的日本代表龟田东伍担任。 出席筹备委员会会议的有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委员会秘书长刘宁一,副秘书长钱德拉、龟田东伍。出席会议的各国筹备委员、代表团团长和代表有(按国名英文字母次序排列): 澳大利亚:詹姆斯(筹备委员,以下简称筹委); 缅甸:吴拉(筹备委员会秘书处秘书); 加拿大:波依德(筹委),桑德逊夫人(团长); 锡兰:达马拉塔纳(筹委、团长),桑姆加塔桑(代表); 智利:奥尔加·波布列特夫人(筹委、团长); 中国:马寅初(筹委); 哥伦比亚:迪埃哥·蒙塔尼亚·库艾拉(筹委、团长); 哥斯达黎加:萨拉萨尔(团长); 厄瓜多尔:曼努爱尔·阿古斯丁·阿吉勒(团长); 萨尔瓦多:旦尼尔·卡斯塔尼达(团长),哈辛多·卡斯特兰诺斯·瑞瓦斯(代表); 危地马拉:安东尼奥·克鲁斯·弗兰哥(筹委、团长),卡洛斯·亚尔瓦拉多·赫雷斯(代表); 洪都拉斯:拉蒙·阿马亚·阿马多尔(团长); 印度:赛福丁·克其鲁(团长),库穆丁妮·梅达夫人(代表); 印度尼西亚:乌托西亚(筹委),苏洛多(团长); 日本:中村玩右卫门(代表),南博(代表),金子健太(代表); 朝鲜:徐春植(筹委),韩雪野(团长); 寮国:诺哈·冯沙万(筹委、团长); 马来亚:曾雪虹(筹委); 墨西哥:伊斯玛尔·科西奥·维里盖斯(筹委、团长); 蒙古:洛代丹巴(筹委),锡林迪布(团长,由代表都格兰苏伦代); 新西兰:蒙太施(筹委、团长); 尼加拉瓜:勒恩·瓦拉达勒斯(团长); 巴基斯坦:毕尔·沙哈布·曼基·沙里夫(团长),马姆德·阿里(副团长),哈依(代表),马兹哈·阿里汗(代表); 秘鲁:马里奥·齐亚布拉(团长),胡维纳尔·马代尔(代表); 菲律宾:柯鲁兹(代表); 泰国:?巴色·飒顺吞(团长); 美国:路易士·惠吞(团长); 苏联:科热夫尼科夫(筹委); 越南:阮春水(筹委); 出席筹备委员会会议的国际组织的代表和特邀人士有: 世界和平理事会 蒙塔古(英国) 世界工会联合会 葛拉西(意大利) 世界工会联合会亚澳联络局 桑顿(澳大利亚) 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 桑蒂(意大利) 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 布非郁夫人(比利时) 国际学生联合会 艾切伐里亚(厄瓜多尔) 布兰德魏纳(奥地利)(附图片)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开幕日期时的情形。 新华社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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