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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承军 1991-12-31 00:00

中俄两国签署会谈纪要 双方表示承担中苏之间所签条约和协定规定的义务

第6版(国际)
专栏:

  中俄两国签署会谈纪要
双方表示承担中苏之间所签条约和协定规定的义务
新华社莫斯科12月29日电 (记者竺承军)中国和俄罗斯联邦29日在莫斯科签署了两国关系会谈纪要。
中国政府代表团副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和俄罗斯联邦外交部副部长库纳泽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纪要上签字。
中国驻俄联邦大使王荩卿出席了签字仪式。
田副部长在签字后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说,双方在会谈中就两国关系的重大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取得了共识。双方同意将中俄两国关系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载入纪要,例如两国关系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之上;1989年和1991年中苏两个联合公报所确定的各项原则今后仍是发展中俄关系的指导原则;中俄双方都表示愿意承担中苏之间签订的条约和协定所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等等。他指出,这些原则对中俄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都是很重要的。
库纳泽在回答本社记者提问时说,所签会谈纪要“政治意义很大”,因为在俄罗斯和中国的首次外交接触中,俄方确认准备继续执行1985年以来的对华政策。同时双方确定了未来关系发展的一些主要方向,可以说不仅仅局限于最近6年取得的成就,而且为了两国人民的利益还要使这种关系向前推进。他说,中俄两国发展关系“前景十分广阔”,俄罗斯对中国经济改革的经验很有兴趣。
两位副外长都认为会谈是成功的,对会谈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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