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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帅 1991-11-26 00:00

走在山间的小路上——记栖霞县法院院长牟志南和他带领的巡回法庭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官风貌

  走在山间的小路上
——记栖霞县法院院长牟志南和他带领的巡回法庭
张国帅
在被称为胶东屋脊的栖霞县,提起县法院院长牟志南,人们无不称赞地说:“他是俺百姓信得过的法官。”
栖霞是山东半岛的一个山区大县。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里的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然而,告状难却是山区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  牟志南1988年担任栖霞法院院长后,为解决这一问题,决定重新组建各审判庭室,并在全县乡镇设立了23个法庭,5个中心法庭。与此同时,他还组建了联合巡回法庭,带领审判人员深入到发案率较高的工矿企业和重点乡镇就地办案。去年秋天,牟志南带领巡回法庭来到了桃村三行总公司,在为期一周的巡回办案中,共受理11起经济和民事案件。他们当众开庭,仅用了5天就审结11起案件,并为三行总公司追回外欠款14万多元,挽救了因流动资金不足而濒临倒闭的两个企业。该公司塑料厂追回欠款后,产销两旺,今年头10个月产值和利润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3%和19%。公司董事长孙玉香感激地说:“院长为俺排忧解难,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在“六山一水三分田”的栖霞境内,大路小路2000多条,大小沟桥300多座,处处都留下了牟志南的足迹。在巡回办案中,牟志南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秉公执法。去年5月,他带领巡回法庭在寺口镇审理针织服装厂欠威海市一公司货款案时,当地的干部和一些老相识找他说情:“胳膊肘可不能向外拐,请牟院长先不要判决此案,拖延半年再说。”牟志南说:“法院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可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的。该判的案子,一天也不能拖!”巡回法庭判决被告一方付给原告欠款2.1万元,不足部分以实物抵价。原告一方感激地说:“没想到牟院长办案如此公正!”
牟志南秉公执法,也引来极少数人的非议,有人甚至扬言:“他不讲人情,当心自家的安宁。”面对恐吓,更加坚定了他秉公执法的决心。
每年秋冬季节,是当地农村和乡镇企业纠纷的多发季节。为了把法律送到工厂、矿山,送到田间、地头,牟志南和他带领的巡回法庭每月月底都要坚持下乡巡访一天,以便及时为民排忧解难。去年寒冬的一天,一场大雪覆盖了栖霞大地。次日,是牟志南带领巡回法庭下乡巡访的日子。牟志南和6名办案人员冒着零下11摄氏度的寒冷出发了。坎坷的山间小路上,留下了他们深深的足迹。一天的奔波,他们跑了30多公里的山路,受理了两起民事案件。小庄乡任留店村70多岁的老农肖伍感激地说:“要不是牟院长冒雪来到俺家,我的养老问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解决。”
为了方便群众的行政诉讼,今年初,牟志南又决定在税务、交通、土地管理等部门设立行政巡回法庭。观里镇小园村一村民诉村委拆房一案,巡回法庭查证后,当即开庭审理,维持村委的决定,保护了土地的合理使用。
栖霞酒厂是当地的一个中型国营企业,去年三角债达60多万元,影响了该厂的正常生产。在今年的清债工作中,牟志南组织办案人员跑了8个省、市,审结了4起较大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将内欠和外欠款一一还清。酒厂的职工称赞说:“真没想到,如今的法院还是生产经营的保护神。”
3年多中,牟志南行程万余里,跑遍了全县900多个村庄和60多个大小企业。他带领的巡回法庭办结的案件无一错判,还结合办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100多人次。1989年,栖霞法院被上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今年5月,牟志南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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