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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1-30 00:00 |
柬埔寨和平协定的执行不容干扰
第6版(国际) 专栏:短评
柬埔寨和平协定的执行不容干扰 11月27日,在金边发生了侵犯柬埔寨全国最高委员会成员乔森潘、宋成的住所和打伤最高委员会成员的严重暴力事件。这一事件干扰了柬埔寨和平协定的执行,违背了柬埔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不能不引起国际社会的深切关注和忧虑。 自从柬埔寨和平协定签署一个多月来,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的和平进程曾出现一些新进展。根据协定,作为柬埔寨过渡时期唯一合法权力机构的全国最高委员会,在该委员会主席西哈努克亲王的领导下,刚刚开始运作。最高委员会成员近日陆续会聚金边,以便共商落实巴黎协定和重建家园的大事。但就在这一关键时刻,全国最高委员会民柬方面成员乔森潘刚到达金边下榻的宾馆不到5分钟,就发生了这一严重的暴力事件。这个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金边方面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柬埔寨全国最高委员会的总部设在金边,人们自然有理由要求金边方面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最高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安全和正常工作,使之不受任何干扰。 应该看到,柬埔寨和平协定来之不易。它是国际社会和柬埔寨四方共同不懈努力的结果。和平协定基于实现柬埔寨民族和解和重建柬埔寨的目标,特别强调全国最高委员会作为过渡时期唯一合法的最高权力机构和西哈努克亲王对该委员会的领导作用。最高委员会能否在金边顺利开展工作,是全面实施和平协定的关键。因此,签署这一协定的所有国家,特别是柬埔寨四方,更应本着真诚和负责的态度,履行义务,确保和平协定得以认真贯彻执行,不应做不利于实施和平协定和民族团结的事情。如果谁想破坏这一协定,不仅全体柬埔寨人民不同意,国际社会也是不能容忍的,任何理由都不能为此开脱。排除柬埔寨任何一方都不能解决柬埔寨问题,都不可能维持柬埔寨的和平与稳定。 在柬埔寨迈向和平的道路上,我们衷心希望柬各派政治力量继续本着民族和解的精神,忠实履行协定规定的义务,在西哈努克亲王的领导下,捐弃前嫌,和衷共济,重建家园,将柬埔寨建设成为一个独立、和平、中立、不结盟和繁荣的新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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