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晋闽 毛磊 |
1991-01-31 00:00 |
洛阳市公安局自觉纠正行业歪风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洛阳市公安局自觉纠正行业歪风 本报讯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中,对能够当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问题,作出计划,组织专人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据统计,去年11月份至今,洛阳市公安机关召开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会220多场次,走访709个单位,发送征求意见书2362封,对于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安机关组织人员调查,并迅速采取措施整改。一些区、县公安机关还聘请人民代表、党外人士、机关干部和居民担任警风监督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洛阳市公安局在明令禁止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同时,认真总结前一时期的工作,坚持有错必改的原则,现已退还不当收费、扣款10万余元。 最近洛阳市公安局被河南省公安厅授予“破案先进单位”称号。 (王晋闽 毛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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