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生 宝章 郑荧 |
1991-02-28 00:00 |
三年造地万亩实现“用一造四” 闽西耕地开发形势喜人
第2版(经济) 专栏:
三年造地万亩实现“用一造四” 闽西耕地开发形势喜人 本报福州电 福建龙岩地区去年耕地开发又传佳音,新增耕地4500亩。从1988年至1990年3年间,全区开发耕地1.1万亩,为同期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4.16倍,实现“用一造四”和耕地面积连续3年增长的好势头。 1987年,闽西人均耕地仅0.8亩,只有当时全国人均耕地的一半。为解决人口增长、经济发展与耕地紧张之间的矛盾,从1988年起,地委、行署率先在全省把保护、开发耕地列入各县(市)党政领导任期目标管理中,并层层签订责任状。行署还专门制定一系列鼓励开发耕地的政策,提出谁开垦,谁承包,谁受益;允许使用权的继承和转让;每开垦一亩水田奖励200元,一亩旱地奖励100元;新开耕地五年内免征农业税,免交订购粮。还规定耕地占用税地、县(市)留成部分主要用于开发耕地的补助。3年来,全区已拨出造地补助专款111.6万元。 好政策如春风化雨。1988年,全区便新开耕地2350亩,使自1958年以来耕地面积年年减少的势头得到遏制,第一次出现回升。 据勘察统计,新开耕地通过种植水稻、甘薯、烤烟等,累计创产值394万元,远远高于造地补助款的投入,有39个单位和2987户农民从中受益,走上脱贫致富的新路。 (文生 宝章 郑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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