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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02-28 00:00

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文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 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文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
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出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委员们今天在分组审议文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时普遍认为,修改文物保护法,采取更为严厉的法律手段打击文物犯罪,十分必要。
胡克实委员说,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各种文物的学术价值、教育和经济价值极高,盗掘古墓、盗窃和走私文物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文化遗产,而且严重损害了民族尊严。因此,对这类犯罪必须严惩。
委员们普遍认为,文物之所以遭到严重破坏,主要是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严、以罚代刑造成的。
叶叔华、张忱等委员认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必须加强文物管理队伍和执法队伍的建设。他们认为,文物管理部门的绝大多数职工是可以信赖的,但也确有个别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现象,建议对此类犯罪加重惩处。
张忱还建议广泛开展“保护文物、爱护文物”的爱国主义教育,董建华委员也希望通过修改文物保护法,提高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还建议国务院将文物中的一些稀世珍品集中起来,实行国家和省分级管理,同时国家要投资建造更多更好的博物馆,采用真空、恒温、防盗和电视监控等手段和措施,为保护文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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