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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书祥 戴家斌 1991-07-30 23:00

制止早婚早育是关键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人口与计划生育

  制止早婚早育是关键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书祥 扬州市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戴家斌
扬州市的计划生育工作一直是抓得比较紧的。199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8.23‰,计划生育率98.12%,晚婚率达69.23%,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429。但是,农村早婚早育还比较普遍,有些地区还相当严重。1990年全市15—19岁未到法定婚龄已结婚的妇女占育龄妇女总数的8.7%。从调查的一些乡、村看,计划生育工作比较后进的地区早婚率高达45%左右,即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早婚率也占10%左右。早婚必然早育。早育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不仅提高了当年的人口出生率,更突出的是人口的世代间隔缩短了,20岁前生育比25岁生育,百年之内要增加一代人。
早婚早育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于受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和习惯势力的影响,认为“早娶媳妇早得力,早生儿子早享福”;近年来贞操观、性道德的变化,婚前性行为越来越普遍;还有少数女青年缺乏正确的人生目标,使商品交换进入了婚姻领域。
领导工作上对早婚早育的严重危害性也认识不足,没有始终如一地抓好新婚姻法的贯彻落实;在抓计划生育工作中,前几年,把注意力只放在抓超生二胎上,而对早婚早育的问题放松了。我们认为制止早婚早育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宣传新婚姻法以及当地制订的有关计划生育的条例、法规等,提高全民执法的自觉性。但这种宣传教育,只靠计生部门不行,必须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开展全方位、全民性的宣传教育,使新婚姻法的宣传教育渗透到方方面面,深入到家家户户,从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执行婚姻法的自觉性,坚持守法结婚,制止非法婚姻。对新婚姻法公布以来违法结婚、早婚早育的进行一次清理处理。
其次,强化人口计划管理,签订合同。要对育龄群众逐一调查登记,尤其是女性16岁、男性18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弄清真实年龄,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逐个做好工作;按照“八五”期间的人口规划,动员晚婚,落实婚期,再逐个签订今后五年时间的合同,同时公布上墙,实行“两公开一监督”。
第三,层层落实责任制,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要实行乡镇负责人分工包片,乡机关干部分工包村,实行几定(如定人口计划管理目标、定合格村达标时间、定责任奖赔),几包(包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包领取结婚证率,包无早婚早育,党员、干部、职工、计生协会会员包自己、包家庭、包四邻)。纵向,乡对村实行责任制;横向,乡有关部门(如民政、工商、建筑、运输、工厂、企业等)同样实行几定几包责任制,并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包干,把抓制止早婚早育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落到实处。
第四,制定相应的处罚条例,坚持按法办事。对违犯《婚姻法》者制定相应的处罚条例。如未到法定婚龄或早育的,对男女双方都要按其年总收入处以几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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