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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07-30 23:00 |
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十一名抗洪救灾模范青年受表彰 团中央号召团员青年为重建家园作出新贡献
第4版(要闻) 专栏:
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十一名抗洪救灾模范青年受表彰 团中央号召团员青年为重建家园作出新贡献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共青团中央今天作出决定,对遭受严重水灾的部分省抗灾救灾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11名先进团干部和团员予以表彰,并授予“抗洪救灾模范青年”称号。 受到表彰的11名同志是王诗超、陆建民、朱国强、匡学军、张友军、唐于建、朱福林、张勇、王德磊、宋久银、顾宗香,他们都为共青团员或县、乡、村及部队基层单位的团干部,平均年龄25.5岁。 他们有的不惧危险,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有的不怕疲劳,吃苦在前,带领青年日夜奋战在抗灾第一线;有的同志在抗灾斗争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团中央的决定指出,受到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展示了我国青年一代爱党爱社会主义的坚定政治信念和在人民需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舍生忘死的崇高精神风貌,显示了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 团中央号召灾区的团组织、共青团员、青年和学生,要以抗灾救灾英雄模范为榜样,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保持旺盛斗志,战胜更大困难,在抗灾救灾,重建家园,恢复生产中作出新的贡献;没有受灾地区的团组织、共青团员、青年和学生,要学习英雄模范人物和灾区人民的英雄气概和高尚风格,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在党的领导下,夺取抗灾救灾的最后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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