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第三次商潮(下)——纷纷扬扬话经商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92年09月 -> 第三次商潮(下)——纷纷扬扬话经商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皮树义 李建兴 1992-09-30 00:00

第三次商潮(下)——纷纷扬扬话经商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生活纵横谈市场大观

第三次商潮(下)
——纷纷扬扬话经商
本报记者 皮树义 李建兴
治理整顿全国撤并了10万多个公司,今年上半年怎么又冒出这么多公司?
东西南北中,大家来经商,这不又是“十亿人民九亿商”吗?
党政机关办公司,机关干部“下海”,会不会再次出现官商、再来一次打击“官倒”?
商潮再起,刚刚经历了治理整顿的人们,不免发出种种疑问。
商潮澎湃,我们应当怎样评说?
挡不住的商潮
一条绳子挂起一串儿背心、裤衩,一阵吆喝一阵“神侃”。北京街头一位“练摊”的小伙子对记者说:工厂开不出工资,不“练摊”吃什么?也难怪工厂效益不好,养了那么多闲人,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能好?深化改革早晚得有一部分人与工厂“拜拜”。别看我现在是业余的,再干干我就当专业的了。
全国工业企业里约有1/3的富余人员,深化企业改革必将会剥离出一部分富余人员。发展第三产业正是一条出路。
国家某部的一位机关干部说:越来越多的机关干部“下海”,这是明摆着的大趋势。转变政府职能,肯定要精兵简政,更多的干部“下海”,是躲不过去的事儿。据说他所在的部已在主动转变政府职能,收缩行政权,上半年又办了七八个公司,把一部分干部送到了“海里”。
与前两次商潮一样,第三次商潮的兴起既是改革的成果,又是深化改革的新起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社科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扬圣明称这次商潮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发展的前奏曲。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有大市场、大流通。历史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之前就有商潮,并产生了重商主义理论。商潮冲破了封建主义自给自足的封闭堡垒,开拓了大市场,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扫清了道路。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发展同样会有商潮。商潮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自然经济、产品经济的陈腐观念都是有力的冲击。它要求加快市场取向改革,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市场机制,加快建立市场规则,也就是全面建立起社会主义新的经济体制。
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吹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号角,我们无疑要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商潮能不热浪奔涌?
富民强国之潮
“十亿人民九亿商”。这是前几年人们对经商热的夸张说法,无非是说经商的人太多了。今天经商又热,我们还能简单地套用这句话吗?
1988年至1991年,全国清理整顿了一大批公司。但是,清理公司不是不要公司。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国家工商局企业登记司副司长马元凯说:现在全国共有30万个公司,刚刚恢复到治理整顿前的水平。我国500万家企业,其中只有30万家是公司;美国有1亿多家企业,其中公司有1500多万家。
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排斥市场,限制流通,造成了我国流通业以至整个第三产业的落后,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商潮刚刚开始冲击轻商、抑商观念,刚刚使一部分人从第一、第二产业中转移出来,刚刚使一部分干部从拥挤的官场走向宽敞的市场,经商的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呼唤更多的公司出世、更多的人“下海”。即使有一天真的公司太多、经商太热,也不必在“出生证”上完全卡死,而是让公司们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生生死死才能形成合理的规模、高效率的机制。
轻商的一个重要依据是“流通不过是倒来倒去,不创造价值”。扬圣明认为,流通也创造价值。商品的包装、分类、运输、保管同样增加商品的价值。更重要的是,流通不仅是生产与消费的桥梁,还是各种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媒介。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越来越依赖于流通,往往是先有订货后有生产,先在流通中反映出需求信息,才有生产的开始。没有流通大发展,就没有生产大发展。最近在广州市的一次理论研讨会上,一些理论工作者则提出为“炒买炒卖”、“皮包公司”正名。“炒买炒卖”其实是商品经济向前发展的一个标志,它利用市场上的时间差价、地区差价进行倒卖,结果是促进了商品流通。“皮包商”把货单从南方卖到北方,这是流通的一种手段,既节省了运费,又加快了商品流通。
工可以致富,农可以致富,商同样可以致富。改革以来,许多地方搞活流通、发展第三产业,带动了经济发展,增加了群众收入。现在,上海提出“流通改革,成功之日,就是上海经济振兴之时”;江苏提出“流通为本,贸易立省,以市场为突破口”;山西省则提出“重振晋商雄风,把山西经济搞上去。”……
商潮汹涌,因为商潮是富民强国之潮。
第二职业,官商与商潮
第二职业是商潮中的一个敏感话题。
赞扬者说第二职业增加了个人收入,发挥了人的潜能,满足了社会需要,锻炼了日后“下海”的能力。批评者说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当然也可以随手举出实例:某工程师把工厂的研究成果卖给了聘他当“星期日工程师”的乡镇企业,某工人晚上摆摊,白天上班睡觉。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厂长更是深恶痛绝:让职工搞第二职业,就是让国有企业自杀!
然而也有不少人认为不能因为有弊端就完全否定了第二职业。第二职业是商品经济中的必然现象,也是世界性的现象。完全排斥第二职业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关键是加强管理引导,明确从事哪些职业的人可以搞第二职业,哪些人不可以搞,可以搞的要遵守哪些规则,尽量减少其对第一职业的冲击。也有人认为有冲击也是好事,可以促进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增强第一职业的吸引力。为什么“三资”企业的职工很少有搞第二职业的,就是因为收入高、工作满负荷,没必要也没精力去搞第二职业。至于偷拿材料、出卖技术成果、上班睡觉,还是个管理问题、机制问题。偷拿材料是盗窃、出卖技术成果是侵权,可以处罚,可以起诉。上班睡觉违反劳动纪律,同样可以处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可以让他开路,把第二职业变成第一职业。如此办,第二职业怎么会把国有企业冲垮?
“官商”更是人们关注的一个问题。
上一次商潮中,一些党政机关办公司,官商不分,群众意见很大。第三次商潮中,党政机关办的公司不少,但还未出现官商泛滥趋势。国家工商局企业登记司副司长杨志贤认为,这次经商热的条件与上次不一样:一是经过治理整顿,经商的法规比较完善,执行较严,明令党政机关办公司必须与机关脱钩,二是经济大环境改善,物资供应较充足,多数生产资料价格放开,双轨价并到了市场价,没有那么多空子可钻。许多人都说生意不好作。
不过,仍需警惕官商回潮。
北方某市党政机关上半年办起了几十家公司,虽然名义上与党政机关脱钩,但不少公司把行政管理权变为经营权,服务变成了收钱。重点工程办重点工程服务公司,交通警察大队办汽车修理厂,计委办物资协作公司,雁过拔毛,企业又不敢得罪。
对此,一些同志认为为了鼓励机关干部“下海”,应当让其有个过渡阶段,不宜一下子就完全与机关脱钩,对“下海”的干部可以保留一段时间机关干部待遇。扬圣明认为,这只能是权宜之计,不能久拖下去。要明确官商必须分开。这一点在政策上、理论上不能动摇。这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规则。官商不分,危害无穷。最大危害是破坏市场公平竞争规则。政府是市场的裁判者,裁判者不能下场。党政机关办公司必须与机关脱钩,党政干部也不能从事第二职业。
为使商潮健康发展,一些专家学者建议:除严禁官商外,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分割,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加快商品流通必须的场地、仓储、交通、通讯和销售设施建设;同时加快市场法规的建立,制定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消费者保护法等,以维护公平竞争和社会主义秩序;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增强人们承受市场竞争的能力。


查看完整版本: [-- 第三次商潮(下)——纷纷扬扬话经商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