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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10-31 00:00

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从事经济活动,签订合同已是企业法人、联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经常采用的一种经营管理手段。依法签约,认真履约,对于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都是很重要的。
一个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中一旦上当受骗,既成事实,就会遭殃。尤其是标的大的合同,带来的损失有时会使企业濒临破产境地。读者来信所提供的事实就是明证。在上了当的经济合同中,我们可以发现问题大多出在购销合同上,这就需要提醒人们注意。
生产与经销单位,离不开采购、销售两个环节。一方面,原材料是生产单位的食粮,原料、设备短缺,生产就要受影响。所以,采购生产资料是生产单位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另一方面,生产出来的商品销售出去,才能有效益。商品卖不出,库存积压,资金周转不了,经济效益低,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必然受到影响。所以,推销产品,特别在企业经营自主权扩大以后,已成为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点,投其生产、经销部门所好,以售其奸;而我们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或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工作经验,或从中受贿,结果在签订合同中上当受骗。这里有企业人员的工作过失,也有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因此,要防止在签订经济合同中上当受骗,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学法、用法。比如,签订一项购销合同时,要明确产品数量、质量和包装质量、产品价格、交货期限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搞清对方的资信情况、签约人的身份等,不要被几句好话、一些回扣蒙住眼睛。凡在签订合同中违法乱纪、渎职而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追究;对不称职的业务人员要及时撤换,保证企业有一支精明强干的队伍。对于利用签订经济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要坚决予以打击,绝不能让他们搞乱我们正常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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