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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12-31 00:00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加强公路交通治安工作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
加强公路交通治安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公路交通治安工作,以保障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近几年来,各地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等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打击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活动,制止乱设卡、乱收费的现象,在维护公路交通和治安秩序的基本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某些地区,特别是一些干线公路上的治安秩序仍存在问题,一些地段“车匪路霸”横行,运输车辆屡遭不法分子的敲诈和抢劫,严重阻碍了客货运输;有的地区车辆堵塞,客运班车正点率下降,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通知》要求: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政策,维护公路交通治安要切实做到加强领导,综合治理,力争在短期内改变重点路段治安不良的状况。
二、整顿公路治安工作,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乡级人民政府要对解决本地公路治安问题切实负起责任,会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整顿工作。公安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抢劫、伤害、盗窃等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活动,特别对占路为霸、敲诈勒索、流氓滋扰等犯罪团伙要除恶务尽,坚决打击。
三、要重点治理整顿“车匪路霸”活动猖獗的一些国道干线和省、地、县结合部地段。对持械抢劫车辆、洗劫财物、杀伤乘客和司售人员的大案要案,公安机关要迅速侦破。
通知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对危害公路交通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加惩处,并广泛发动群众,实行综合治理。经贸办同有关部门座谈提高服务质量要常抓不懈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唐虹)春运在即,提高服务质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国务院经贸办今天组织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国家民航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就春运交流了经验。
经贸办副主任兼国家技术监督局局长徐鹏航,听取了各部门的汇报后指出,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各部门要常抓不懈,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部门的职工对此更要有紧迫感、责任感,要把搞好服务质量作为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部门是国民经济基础服务行业,具有公用性、全局性,社会对它的发展和服务都有一定的要求,这个服务行之有效包括运输和通信能力的满足程度,也包括服务水平的提高。安全正点、文明待客、文明装卸仍是最近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抓正点难度大,涉及到各方面关系,必须下大力气才能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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