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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 1992-03-31 00:00

“先富”和“共富”

第2版(两会新闻)
专栏:代表夜话

“先富”和“共富”
本报记者 李杰
“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实际上是让他们为共同富裕带个头。合法经营、诚实劳动而先富起来的应该是有功劳而不是有过错。”
在京西宾馆新楼1111房间,全国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河南沈丘县留福村党总支书记张新亚利用晚间休息与同屋的洪文广代表交谈,感慨地谈了上述看法。
“对这个问题,我有相同的看法。”洪文广是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对农村的情况十分熟悉。他说:“前两年对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社会上确实有人说三道四。这是不公正的。现在根据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精神,是到了澄清这一问题的时候了。”
“常言说,十个指头都不一般长,总有长的,有短的。在致富的道路上也是这样。”张新亚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留福村走上了富裕的道路,全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了2000元。张新亚说:“我们村这几年富起来了,但并没有忘记邻村。我们办了32个企业,安排了2500名劳动力,其中1400人都来自周围还未富起来的村子。再举个例子,我们县曹桥村开始有几户靠编筐、编席富起来了。后来,村上的人跟着学,现在搞成了专业村,全村人都富起来了。”
“这就是说,不管干什么事情都没有现成的经验供大家用,总得有人在前面寻找道路、办法,给后来的人指指方向,示范一下。”洪文广点点头,附和说。
“老洪,我们村有个规划,准备通过我们的牧工商公司,采取公司加农户的办法,把周围7个乡镇、200个行政村、2万户农民都带富起来,你看中不中?”
“当然中!”洪文广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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