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 |
1992-03-31 00:00 |
欧共体动植物检疫与统一大市场
第7版(国际) 专栏:综述
欧共体动植物检疫与统一大市场 本报记者 姚立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欧共体各国的动植物检疫已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规章制度,为各成员国动植物免受病虫害的侵害,保护人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种检疫工作原属于各成员国的权力范围,由各国的检疫人员在边境口岸完成。1985年,欧共体通过了一项《白皮书》计划,确立了在1993年1月1日实现内部统一大市场的计划,为实现这一计划的282项措施,关于动植物检疫的就有81项,其中动物检疫63项,植物检疫18项。81项措施的主要原则有三个:取消各国边境检疫,将这项工作改在动植物产品的出发地(国)进行;协调各国动植物检疫标准,或相互承认对方检疫制的有效性;采取措施防止动植物病虫害。截至今年2月底,81项措施已被欧共体委员会通过了66项,尚未通过的有11项涉及动物检疫、4项为植物检疫。 欧共体委员会负责这项工作的沃伊斯先生介绍说,动植物检疫是内部大市场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涉及面广、敏感性强,最难的莫过于使各成员国放弃本国现行的检疫作法,接受别国的检疫结果。 他解释道,边境口岸检疫改在动植物产品出产地进行,所以接收国家必须相信对方。这里就有个相互信任问题。各国都要承认相互的检疫工作。当然,这种信任以规章制度为基础,而规章的制定是以各成员国的检疫法规为依据,经有关专家的比较,最后找出一个比较容易为大家接受的方案。 为确保统一大市场后的动植物检疫工作不出现漏洞,欧共体将监督各国检疫制度,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沃伊斯先生说,已通过的措施大部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对那些执行不力的成员国,欧洲法院将予以制裁。现在的问题是,各成员国将欧共体通过的措施转变为本国法律方面进度不一,各国能否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转换工作还是疑问。但欧共体自明年1月1日起,将如期取消边境口岸检疫。 沃伊斯先生告诉记者,对非成员国来说,入境前的动植物检疫仍将存在,并且有所加强。否则,一些不合卫生标准的动植物产品一旦进入欧共体任何一国,便可在12国内自由流通。目前,有关加强欧共体外部边界的措施正在讨论之中。 沃伊斯先生认为,新的动植物检疫制度需要根据执行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本报布鲁塞尔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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