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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02-26 00:00

应该尊重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习惯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应该尊重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习惯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人民来信组来信:我们不断收到少数民族人民来信,反映有些单位对他们的生活习惯不够尊重。如长辛店某厂回民工人刘世英等五人、湖南省宜章县白石渡车站公安驻在所回民战士佟秀泉、河北省大兴县第四区青云店师范学校回民学生于臻祥等都给我们来信说:他们所在单位对他们的饮食等生活习惯很不照顾,影响他们很好地进行工作和学习。还有一些来信中反映了个别干部任意违反民族政策的严重情况。如松江省依兰县人民政府一个姓朱的科长竟威胁当地回民群众说要撤销清真寺;安徽省肥西县马河湾焦婆农场场长郝庆云任意占用回民清真寺做办公室,并在大殿食用猪肉(此事已经处理),引起当地回民很大不满。
上述情况是值得重视的。各机关、团体、学校应该切实照顾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习惯,使他们能安心工作和学习。至于像依兰县姓朱的科长这种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该县人民政府应该迅速进行检查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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