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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02-27 00:00

中央农业部再度发出通报 使用农药时严防误伤误用

第2版()
专栏:

中央农业部再度发出通报
使用农药时严防误伤误用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最近发出通报,再次要求各地在使用农药时严防误伤、误用事件发生。关于这一问题,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过去已多次指示必须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严格控制,集中使用,并要求各地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订出具体的使用、保管办法,尽量组织农民群众集体购买,普遍传授使用、保管技术,并严肃处理中毒事件等。但是,迄今仍有少数地区领导干部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对农民使用农药没有实行严格的控制和检查,因而继续发生人畜中毒和误作别用的事件。为此,通报要求各省农业部门:一、应组织一定数量的干部,结合当地合作社等,深入检查一九五二年农药的使用、保管、储存情况,并把所发生的误伤、误用事件加以总结,找出事件发生的原因,对肇事人员分别给予适当处分,以提高干部的责任心。发生事件较多的河南、陕西、河北、山西等省,应迅速作出专题总结和订出具体的防止办法。二、有剧毒的农药应规定使用范围,如“一○六五”目前只准国营农场、集体农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使用,不准卖给尚未组织起来的农民,以防药害。三、应继续进行宣传教育,把各种现用农药的性能、用途和运输、使用(特别是配合量)、保管的方法等,在农民群众中一一交代清楚。装药用具和拌过药而未用完的种子,必须妥善处理。四、目前积存的农药应选择适当地点妥为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农药说明书和装药器具,应随药发给买药人。五、应结合有关部门,通过病虫防治站、技术指导站,作好农药技术指导工作,打下今后大量使用农药的基础。(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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