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3-03-22 00:00 |
山西省人民法院对北胡家堡村干部违反婚姻法案的处理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山西省人民法院对北胡家堡村干部违反婚姻法案的处理 山西省人民法院来信:去年五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刊载的“山西文水县北胡家堡村干部严重违反婚姻法侵犯人权”案,已经文水县人民法院作了检查,主要是由于流氓王锁恒等所造成的。有关案情查明后,该县人民法院即报请山西省人民法院榆次专区分院会同榆次专区民主妇女联合会进行处理。最后,判处主犯王锁恒徒刑三年,王成丁徒刑一年半,张明则徒刑半年,其余从犯分别教育释放;并把该案通报全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