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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6-30 00:00 |
“东方杯”中国画大赛征稿启事
第5版(要闻) 专栏:
“东方杯”中国画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繁荣中国画创作,促进优秀中青年艺术人材脱颖而出,推动海内外文化交流,人民日报海外版、解放军报社和香港东方艺术中心,将联合举办“东方杯”中国画大赛。大赛含山水画、花鸟画和人物画,题材、风格不限。 大赛评委会主任为吴冠中,副主任张仃、刘迅。奖励名额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东方奖60至80名。获奖作品将分别在北京、香港两地展出,并颁发奖金。 每位参赛者寄作品一至二幅,每幅或2×2尺,或长度不超过4尺,不要装裱。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另附上作者艺术简历。请挂号寄出。即日起开始征稿,9月30日截稿(以邮戳为准)。 从7月份起,人民日报海外版和解放军报将陆续刊登部分来稿。10月下旬,公布评奖结果并发奖。 来稿请寄:北京人民日报海外版(邮政编码100733)或北京解放军报社(邮政编码100832),请在信封上注明“‘东方杯’大赛”字样。 获奖作品,由香港东方艺术中心收藏,发给收藏证;其余来稿退还作者。 “东方杯”中国画大赛组委会 1992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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