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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03-31 00:00

武汉纠正贯彻婚姻法运动中的束手束脚现象

第3版()
专栏:

武汉纠正贯彻婚姻法运动中的束手束脚现象
武汉市最近召开的各区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纠正了该市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所产生的一些束手束脚的现象。为今后运动的健康发展扫除障碍。
武汉市在贯彻婚姻法运动前一阶段中,由于有的干部对运动的性质、任务、目的认识不清楚,群众思想混乱,因此当时曾强调开展运动必须十分谨慎和稳健,并对具体作法作了一些必要的规定。但在该市的重点试验工作已经结束,干部训练已经完毕,开展运动的步骤和作法也已经取得一定经验的时候,仍旧不敢积极地向群众进行宣传。干部怕负责任,在工作中产生了一些束手束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很多报告员在报告时,仅仅照着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发布的宣传提纲解释一下,不敢联系实际和联系群众思想,因此群众对报告不感兴趣,起的作用不大。二、不敢大胆运用基层干部,结果这些干部虽然经过训练,但却没有担负起向群众宣传的工作,郊区有些基层干部甚至连动员群众开会也不敢,怕犯“强迫群众到会”的错误。三、基层干部对中共中央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的补充指示上所规定“对一般人民群众应以进行婚姻法宣传为限”的精神体会不够,又怕群众提出具体问题后,不能解答和解决,因此不敢组织群众座谈和讨论。
会议对上述现象作了批判,指出这种现象如不纠正,将有使运动轻轻滑过的危险。会议要求各区必须有计划有步骤而又积极地开展运动。报告员报告时必须从具体情况出发,联系实际,从群众最易接受的方面着手,宣传婚姻法。对受过训练的基层干部,必须充分运用,督促他们在报告员报告后,积极地组织群众座谈和反复讨论,并主动地引导群众分析自己的思想认识,及时掌握群众所提出来的问题,自己能够作正确解答的就及时解答,自己解答不了的,集中向区或市一级的领导机关请示后,再向群众解答。会议同时强调在运动全面展开后,必须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密切上下联系,以保证运动健康地顺利地进行。(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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