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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清 1992-07-31 00:00

对交办信要一抓到底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报以后

对交办信要一抓到底
由于职业缘故,我对你报“读者来信”版很感兴趣,特别是对1月4日和7月4日刊登的《应该重视对重点来信的查处——对各地1991年前9个月给本报回函情况的通报》和《一批重点信件催促后仍有13件未回函》的两篇文章及其附表更为关注。人民群众写信上访,是党章和宪法赋予党员和公民的权利,各级党政组织没有理由不答复。群众的信件发出之后,都在掰着手指算天数,盼“回音”。如果我们接到群众的来信一年半载不过问,岂不让群众失望,甚至增加他们的痛苦?那势必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为了保证群众的信访渠道的畅通,使党报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落到实处,抓出效果,一是受理办信的组织要积极主动,高度重视,所在的省、地委要认真督办,3个月以内要向交办单位报办理结果;对问题复杂、到期不能了结的要书面说明情况。二是报社采取电话、发函、通报等多种形式催办;对疑难信件,报社要派员到实地帮助排除查处阻力。三是对个别受信后不重视的情况,报社要从受理、调查到处理的全过程,分阶段进行跟踪报道,以增加信访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
江西高安县纪委信访室 高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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