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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成 1993-06-26 00:00

举报何以出现“滑坡”?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举报何以出现“滑坡”?
我院受理群众举报,去年127件,比1991年的225件有大幅度下降;今年1至4月份25件,比去年同期下降96%。群众举报之所以下降,原因主要有:
政策法律界限不清。经济发展使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原来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一些法规的滞后性带来了罪与非罪界限难以界定,特别是市场经济运转过程中,回扣、手续费、佣金和贪污贿赂犯罪主体、客体的界限不清,加之人们对政策理解上的偏差,有的怕举报、打击不准会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不了了之。
心存疑虑怕报复。长期以来,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时有发生,有的被撤职,有的被调离,有的被停发工资或扣发奖金,还有的遭辱骂、殴打。由于对打击报复案查处不够及时有力,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从而挫伤了群众的举报积极性。
举报机构职能弱化。举报机构创建初期,作为检察机关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专门负责举报的受理、初查、转处等工作。从举报工作归属控申部门管辖后,名为归口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事实上削弱了举报工作,变成了收收转转,只能应付门面,无法开展工作。
 江苏大丰县人民检察院何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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