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新宁 |
1993-06-30 00:00 |
特级教师评选步入正轨 已有七千余名教师获此殊荣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特级教师评选步入正轨 已有七千余名教师获此殊荣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记者卢新宁报道:自1978年在全国评选特级教师以来,全国已评出特级教师7000余名,他们为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评选特级教师的工作开始于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之后,其宗旨是通过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树立榜样,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增强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特级教师作用,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最近将1978年颁发的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修订为《特级教师评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特级教师的性质;硬化了评选条件;增加了评选的数量,评选重点放在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将特级教师津贴由原小学20元、中学3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提出了加强特级教师的明确要求。 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在座谈会上发表了讲话,他高度赞扬了特级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大力提高教师地位,加速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采取各种措施充分发挥特级教师作用。他希望广大中小学教师以特级教师为榜样,积极投身教育改革,为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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