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坚铭徐耀中李建兴 |
1993-07-24 00:00 |
朱镕基在全国财税工作会上强调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税收征管加快财税改革
第1版(要闻) 专栏:
朱镕基在全国财税工作会上强调 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税收征管加快财税改革 本报北京7月23日讯新华社记者丁坚铭、徐耀中、本报记者李建兴报道: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今天闭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税务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财税工作的当务之急是整顿财税秩序,加快财税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进行整顿,在整顿的基础上加快改革。他勉励财税战线的广大职工加倍努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措施,确保国民经济既是快速又能持续、协调地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税务工作会议是7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同时举行的,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财政、税务厅(局)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朱镕基在讲话中首先充分肯定了财税部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代表党中央和国务院向财税部门广大职工表示衷心感谢。 朱镕基说,财政、税收部门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宏观管理部门,在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当前大好形势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秩序混乱、纪律松弛等一些突出问题,因此财税战线一要抓好整顿,二要抓好改革。具体的要求就是: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税收征管,加快财税改革。 在谈到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时,朱镕基说,必须首先弄清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财税秩序。有的同志以为随意减免税收、不规范地给企业以优惠政策是一种“改革”,是“解放思想”,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就是平等竞争,而随意减税让利不利于平等竞争,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行政干预、长官意志、主观随意性,正是传统计划经济的典型做法。市场经济是规范化、法制化的经济,不是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更不是谁分管什么就可以为所欲为,而是必须接受法律、法规及行政纪律的约束,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朱镕基指出,整顿财税秩序不仅是财税部门一家的事情,它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整顿财税秩序必须得到全社会的支持,特别是各级地方党政领导的支持。要将整顿财税秩序提高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维护长治久安的政治局面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将这项工作做好。 在谈到加强税收征管时,朱镕基说,财税部门的基本任务就是要把钱收上来,保证财政支出的需要。他指出,上半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远低于按现价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这除了体制和政策方面的原因外,主要是越权减免税、承包流转税和征管不严造成的。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不得违背或变通国家统一的税收法规。各地以前越权自定的减免税政策要立即停止执行,并进行认真清理;各地擅自批准承包流转税的也要立即纠正。 朱镕基同时要求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两金”和其他收入的管理;搞好税收财务大检查;确保完成今年国库券的入库任务;保证国家重点建设资金需要,压缩一般支出;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工作。 朱镕基强调,解决财税系统秩序混乱问题,最根本的出路在于深化财税改革。他指出,目前的财税体制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的带有过渡性质的一种体制。各种“包干”、“总额分成”是一种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落后体制。财税体制改革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四个原则:一是要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做法,建立新的财税体制。要统一认识,制定方案,尽快全面推行;二是要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和两类税收分别征收管理;三是要在明确财政职能,进一步下放财政支出责权的基础上,划分税种、保证中央必要的支出;四是要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来规范政府和企业的分配关系。 朱镕基在讲话中严肃提出财税部门的“约法三章”,要求各级财税部门严格遵守。第一,要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今年内不再出台新的减免税政策,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要一律停止。凡减免税期已满的应立即恢复征税。各地越权自定的减免税收政策,要坚决按中央要求立即停止执行,并进行清理。从现在起,如再发现擅自减免税收,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二,要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停止向银行挂帐。财政工作要坚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财政赤字要通过发行国债来解决,不能向银行透支。地方预算要严格按《国家预算管理条例》的要求,不能安排赤字。任何地方不得再到银行挂帐。第三,今后财税部门及所属机构,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一律不准涉足商业性金融业务。要立即清理各种财政信用放贷,对用财政资金放高利贷的,要立即纠正。财税部门办的各种公司,特别是金融性公司,一律要限期与财税部门脱钩。 朱镕基指出,财税部门过去发生的一些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对不触犯刑律的一般违章、违纪问题,只要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严格检查,如实上报,明确责任,认真纠正,改了就好。今后无论谁违犯这“约法三章”,都要严加查处。 朱镕基最后要求各级财税部门的领导要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约法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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