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日乾 |
1993-07-27 00:00 |
文卖标题
第8版(副刊) 专栏:漫谈
文卖标题 冯日乾 把文章著作的发表销行、争取读者叫做“卖”似乎有点不雅,但自古就有“卖文”之说,现时京城已有议价作家,深圳将搞文稿竞卖,雅不雅也就无暇推敲了。 文稿销路如何,与标题很有些关系。读者第一眼看到的是标题,新颖引人与否,必然影响阅读兴致。鲁迅先生许多文章的标题都有一目传神之妙,如《无花的蔷薇》,本该有花有刺的蔷薇怎么“无花”了?撩人思绪,不能不读。不过,标题总得以贴切为第一要求,否则,新颖呀生动呀花样呀形象呀都与变戏法没了区别。 然而,近几年,尤其是’93中华大扩版以来,某些文人观念“大裂变”,文章标题便呈现一派光怪陆离令人目眩的气象。试看: 猴顶王冠。随便捡来几个例子,不知张王李赵,但云某A某B,前缀一段“警句”为破题,后甩两句“思考”给读者,便名之曰《××现象大扫描》,犹如瘦猴儿戴一顶堂皇的王冠。还有各种“大曝光”、“大揭秘”,“前前后后”、“长镜头”,最初映入眼帘的是筛子大的花,恭读后收获的只是芥茉大的籽。 浓涂艳抹。即尽量使用“男女”、“血案”、“爱”、“性”、“奸”、“夜”一类字眼,巧妙排列,造成一种叫人想入非非的意境,如《战栗的夜》、《血泊中的三十六具女尸》,等等。为加强瞬时抓人的效果,排印时特意将重点字眼放大或者套红,是《三访女经理》,就给中间那个字着彩,遇《扫黄纪实》,则放大那个“黄”字。封面刊出要目,专挑“带色的”,“溅血的”,甚至借鉴孔明先生之空城计,加上一个内文其实没有的标题:《某女明星告记者》。 卖弄风趣。曾有一醒目标题曰:《××(女明星)最喜欢的两个男人》。你道是谁?一个是明星的丈夫,一个是她的哥哥。当代幽默,最新风趣,于此可窥一斑。 常言标题是文章的眼睛,那么,现今的一些标题,其总体特色只是两个字:刺激。 何以如此,恐怕是“卖”方“买”方相辅而成相须而行吧。你爱酸的,我叫你倒牙,商品社会嘛!你眨眼卖弄,咱紧追不舍,正中下怀啊!——这就是有些人的市场观念,这就是有些人的文化素质。 但我总以为,作者似乎责任更大些。虽有“逼良为娼”之说,而严肃的作者绝不会毫无原则。设若鲁迅在世,会为了追逐畅销而把《祝福》改为《寡妇祭神》、把《药》改为《滴血的馒头》、把《阿Q正传》改为《流浪汉阿Q的隐私》吗?绝不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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