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蒿文成 |
1993-07-30 00:00 |
支持改革者帮助失误者制裁违法者西华法院用法律规范经济行为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支持改革者帮助失误者制裁违法者 西华法院用法律规范经济行为 本报讯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以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帮助失误者、制裁违法犯罪者为指导思想,运用法律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促进了西华经济的蓬勃发展。 西华县法院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后发现,部分厂长经理或是缩手缩脚,不敢开拓进取,或是对行情及经营方略拿不准,造成失误。同时也有个别人违法犯罪。针对此情,西华县法院院长蔡建铭在全县厂长、经理大会上明确提出“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帮助失误者、制裁违法犯罪者”的指导思想,给厂长经理们鼓劲。泛区化工总厂厂长孙有振,前段时间因某些问题处理不当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法院认真调查案情,在划清罪与非罪的原则上,依法作出孙有振无罪的判决。西华县法院还坚持严厉制裁违法犯罪者,先后对9名经济犯罪分子给予刑事处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西华县法院还把企业经营纳入法制管理。一个时期以来,一部分企业开发新产品缺少资金,而外欠款又很难追要,法院集中力量在去年底一个月中为全县企业追回外欠款700余万元。同时,他们还在企业建立长期联系点,对涉及到的一切供销合同,一律由执法人员把好法律关。(张蒿文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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