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 |
1993-07-31 00:00 |
领导更要懂税法
第2版(经济) 专栏:周末杂谈
领导更要懂税法 田园 某县税务局接连召开了三天局务会,制定对全县预算内工商企业的征管措施,局长宣布:按照税法,流转税不能承包。谁知第二天向县政府汇报时,县长却说:最稳妥的办法还是税款承包,这是县政府的决定。对县长的意见若听之,则违法;若不听,失去当地政府的支持,工作很难开展。最终会使税收工作很被动。 几年来,国税流失严重,造成国家财政困难乃至中央财政困难。据调查,一些地方税收流失有其共性:一是流转税承包或变相承包;二是越权、随意减免税;三是严重违反税法,自定一些不适当的“优惠”措施,有的对流转税“三年免”、“五年减”等。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地政府税法观念淡薄,地方保护主义强压于税务机关。 流转税是国库主要来源,其税金包括在商品价格和服务之中,最终由消费者负担。承包流转税,实质上是让企业不合理地占用消费者向国家缴纳的一部分税收,必然造成企业之间税负不平,影响公平竞争。越权免税和制定“优惠”办法,在一定时期对某一地区可能有一定好处,长久下去,既破坏了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又形成不合理竞争,最终害国又害己。 税法宣传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在增强全民纳税意识教育中,不能忽略了增强政府官员的税法意识。税法宣传对象不能只是纳税人和一般群众,更重要的是宣传到“官方”。只有增强“官方”的税法意识,各级干部自觉地支持税收工作,税务机关才能全面依法行使职权,国税才能减少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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