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理 |
1993-09-30 00:00 |
预防为主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预防为主 王理 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这个“经”,我们民族念了两千多年,而今还得再念下去。然而,对于消防工作来说,还是要提倡和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今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重、特大火灾连连发生,损失严重。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截至8月底,全国共发生火灾22418起,其中特大火灾125起,死1165人,直接经济损失达7.3亿元人民币。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研讨防火对策,帮助各有关部门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火措施。此举不失为预防为主的科学态度。 一场大火,是天灾?是人祸?还是天灾加人祸?都应该科学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事实证明,绝大多数火灾事故都属人为因素引起的:或是用火用电不慎;或是违章操作;或是消防设施不完善;或是管理不力等等。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需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科学的态度。如果只是应付一下上级检查,搞点形式,走走过场,那就会埋下新的火灾“隐患”。 因此,各地在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中该建的制度要建立,该整改的隐患要整改,扎扎实实地做好预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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