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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达 1993-11-30 00:00

为见义勇为者说句话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编后小议

  为见义勇为者说句话
建达
读了上面几则报道,让人深思良久。农民张彬和战士尹星亮,为了保护受害者、制止犯罪,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路见不平,挺身相助”,他们见义勇为的行动,显示了当代中国人最宝贵的品格,令人肃然起敬。
然而,两人的结局却不相同。张彬受伤后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奖励,街道办事处还主动承担了他的治疗费。尹星亮虽然被记功,但至今仍背着3000余元医疗费债务。
见义勇为作为一种美德、一种品质,已得到社会承认和尊敬。这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一个显著标志。对见义勇为者要不要给以奖励和保护?这个问题也似乎早有答案。前不久全国开过表彰见义勇为者大会,不少地方还成立了“见义勇为者奖励基金会”。
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见义勇为者的困境仍然有待彻底改善,有些地方的领导虽然口头上也喊“向见义勇为者学习”,但一遇实际问题便退避三舍。笔者认为,见义勇为者抢救的虽然只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生命财产,但他们的英勇行动,却像一本优秀的教科书,将影响和教育许许多多的人,他们是改变社会不良风气的有功之臣。奖励和保护这些勇士,宣传和表彰他们的事迹,有关部门不但要当作自己的职责,而且应制订相应的规定和办法,切实为见义勇为者解除后顾之忧。这样做,方能扶正祛邪,鼓励更多人见义勇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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