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汝明 |
1993-02-28 00:00 |
昆明检察院服务经济建设 一年挽回经济损失千万元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昆明检察院服务经济建设 一年挽回经济损失千万元 本报讯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把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作为最重要、最直接的为经济建设服务。一年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一年来,昆明市检察院经过慎重审查,先后为10多名厂长、经理、高级知识分子及一些单位澄清了不实的举报,保护了他们投身改革的积极性。 昆明市检察院在1992年度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中,大案和特大案件占立案数的41%。如从福建来的洪某等人,1990年到昆明办起了拓东化工配件营业部。1991年以来,他们以普通阀门假冒名牌产品,并与云南两个设计要求高、很多关键部件指定必须使用高质量阀门的重点建设单位,签订了300多万元的阀门供销合同,埋下了危险的事故隐患。昆明市检察院调集精兵强将,迅速查处了这一案件,收缴赃款94万元(含部分赃物折价),保护了云南省“八五”重点工程的建设。 (孙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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