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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9-29 00:00

人民银行等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银行做好秋季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工作

第2版(要闻)
专栏:

  人民银行等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银行
做好秋季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工作
本报北京9月28日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银行进一步做好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决不许“打白条”。
通知说,目前,秋季农副产品收购工作已进入旺季,各级银行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保证了收购工作的正常进行。今年秋季农副产品收购资金需求量大、渠道集中、时间紧迫,带来许多新问题。各级人民银行和有关专业银行,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今年秋季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认真做好各家银行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及时保证现金供应,银行对农民出售农副产品,要现金的必须付给现金,愿意转帐的应积极为其办理转帐。各地要认真落实秋季收购资金责任制,哪个环节在资金供应上出了问题,出现“打白条”现象,要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明确指出,严禁挤占挪用农副产品收购贷款规模。各级专业银行要按照人民银行下达的贷款规模严格控制工商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增长,凡是占用收购贷款规模发放其他贷款的,一律要在年底前压回到计划限额之内。对在收购期间用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发放其他贷款的,要严肃查处。对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实行区别对待:粮棉油收购贷款规模不足的,允许实行“边贷边报,先垫后补”;对实行专户管理的其他六种农副产品按国家政策和计划供应收购资金,各地农业银行收购贷款规模不足,要及时向农业银行总行申请追加。对其他大宗农副产品收购,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按照保证还本付息的原则,对企业实行“以销定贷”。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管理,继续实行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专户资金。所有收购企业不许多头开户,调销回笼款一律归还银行进入专户,严禁调销回笼款体外循环。坚持按国家政策发放收购贷款,对抬价抢购、跨地区收购、无经营收购许可证收购、主渠道未完成收购之前的其他渠道收购,一律不发放收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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