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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农民看病也能报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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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9-24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

  林口:农民看病也能报销
  本报讯 从今年9月起,黑龙江省林口县农民拿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就医,就可以按照规定报销了。这一措施的出台,大大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医疗费用高,看病看不起”的困窘状况。
  当地的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三方集资,按照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加入者每人每年交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各补贴10元,以大病统筹为主,互助共济。目前,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内的,可以报销60%。
  为配合合作医疗制度,林口县卫生部门为每个农民建立了健康档案,持医疗证的农民,在县内就诊可核减费用15%,就诊医院可自由选择;外出打工者可就地看病,享受同样待遇。新规定得到了农民的热烈欢迎,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就超过了10万,占农村常住人口的60%以上。
  (王增伟 方培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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