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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网络世界人格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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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1-08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议论风生

关注网络世界人格权
海关总署 刘科科
民法草案作为具有稳定性和前瞻性的规范性文件,也应当对网络世界的人格权予以适当关注。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网络作者的姓名权、名誉权亟待法律保护。草案中却未提及。中国网络发展迅速,网络作为传达和交流人言论和思想的一种重要途径,在今后的发展中,涉及网络人格权的问题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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