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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修改完善《代表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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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3-07
第6版(两会纵横)
专栏:议案、建议和提案

  议案修改完善《代表法》
  本报记者 禹伟良
  领衔人:湖南团任玉奇代表《代表法》中的一些条款与时代的要求有了一些差距,且内容不够完善,建议设立专职代表。为专职代表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专职代表的工资、费用应由财政开支。建议新增“代表法监督实施”的条款。对违反《代表法》,以压制、报复、贿赂等方式妨碍代表履行职务的单位和个人,应由上一级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并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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