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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与糟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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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0-26
第5版(经济专页)
专栏:

  精华与糟粕
白祖诚
当前,人们对于在发展旅游中要重视和突出中华民族文化,似乎已有共识。许多地方列入文件,提出口号,大行举措,大搞活动,都说以弘扬民族文化为宗旨。但仔细研究一下,做得好的固然不少,但问题也不少。有些同志脑中对究竟什么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究竟要弘扬什么东西,似乎并无清晰明确的认识,因而在某些口号、宣传和活动中,出现了是非优劣不分和并陈的现象。这种混乱,笔者认为,需要认真研讨加以澄清和解决。
我们说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是指我们民族传统文化中值得我们长久继承和发扬的精华,以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继承发扬了这种传统精华,又吸收了现代世界一切优秀文化成果而正在创造和形成的我国现代优秀文化的东西,绝不是说凡是民族文化中存在过或仍存在着的一切都是好的。我们认为,不同历史时期保留、遗存下来的代表了当时最高或很高科学工艺水平和艺术审美水平的建筑、墓葬、雕塑、陶瓷、绘画、各种制品等等,是我们民族当时物质文明方面的伟大成就和宝贵遗产。而那些流传千百年不朽脍炙人口的诗歌词曲、文章辞赋、小说传奇、经典史籍、各种著述,以及它们中所含蕴、阐述、体现的那些不但在当时是先进杰出而且至今仍闪耀着光辉的包括哲学、科学、政治、历史、社会、文化、教育、伦理、道德等各个领域内中华民族思想精粹的内容,则是我们民族精神文明方面的伟大历史成果和宝贵遗产。这两方面的即过去我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伟大成果的总和,就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但是,由于观念不清界限不明,实践中在不少地方、环节上存在着优劣不分、精华与糟粕并举甚至以糟粕当精华的现象。较普遍的一个现象是把封建、迷信和市井庸俗的东西当作好东西来表现和宣扬。例如,许多地方,包括一些乡、村,不分价值品位,原来有庙的必重修,原来没庙的要新建,而且常打着“发展旅游”的旗号,说修庙是“增加旅游资源”、“有利吸引游客”。在确有价值的古寺名刹及其所在的风景名胜地区,我们也常看到当地不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宣传介绍和发掘发扬它们的历史、文化、艺术的当然也包括宗教的价值内涵上。一些地方领导疏于管理,放任自流,使得一些人得以向群众集资敛钱,在优美的风景名胜环境中乱修乱建工艺粗陋、形式和格调庸俗低下的庙宇及神魔鬼怪塑像,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对清幽美丽的环境造成干扰、污染,甚至破坏。对这些应该否定清除的糟粕,我们不能使之恢复而毒害人们尤其是青少年。这就向我们严肃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在发展旅游业中,我们应坚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原则,同时积极提高旅游产业的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作者为北京旅游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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