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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纵火案的背后——马尾“12·13”特大火灾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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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01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一起纵火案的背后
——马尾“12·13”特大火灾始末
汪清波黄晓红
春节前夕,建国以来福州市最大的火灾——1993年“12·13”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特大火灾终于有了最后的结果:纵火者董扬玲被依法处决。然而,本案真的到此结束了吗?
1993年12月13日凌晨3时50分,一双纤纤细手点燃了一根罪恶的火柴,撕开了黑色的帷幕。4时36分,马尾消防中队接到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火灾报警后,立即出动消防车风驰电掣地赶往火场。此时,厂房大楼里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大楼西侧至中部火势猛烈,并向东侧迅速蔓延。住在楼内的打工妹们陷入前无出路,后有“追兵”的困境,凄惨的救命声不绝于耳。现场灭火总指挥、福州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光荣当机立断,下令迅速组成4支救人突击队。战士们冒着烈火和浓烟,冲入楼内将熏晕的打工妹背出,共把34名打工妹从火魔手中救出。6时30分火势得到基本控制,7时左右大火被扑灭。尽管火灾得到及时扑救,但仍有61条生命被火魔夺走,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3.6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
“12·13”特大火灾发生后,省市党政领导十分重视,专门开了现场会,火灾原因调查组迅速成立,对火灾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论证,并对现场目击者进行调查访问,查明起火部位在四层仓库南墙西侧,起火点在西南角化纤原料MN120(俗称毛球)堆垛处。经过两个昼夜的奋战,于12月15日下午,排除了电气起火,毛球自燃、烟头阴燃等可能性,同时根据起火点可燃物火是从外向内燃烧,且引燃时间短,燃烧蔓延迅速的特点,确认了火灾是人为引起的,有重大纵火嫌疑。福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2·13”特大纵火案件专案组,多方访问公司员工,寻找罪犯留下的蛛丝马迹。经查证,因偷窃而被公司开除的女工董扬玲有纵火犯罪的重大嫌疑。12月15日晚,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董扬玲。也许是难以承受良心的谴责,也许是无法面对哭泣的冤魂,董扬玲没有做丝毫的抵赖,如实供认了所犯罪行。
顿时,群情哗然:这起特大火灾的纵火者竟然是一位刚满20岁的妙龄少女;一个1992年1月经人介绍来的摇纱工人;一个因偷窃公司腈纶成品纱被公司开除、并令其离开公司而未按时离开,被总经理麦子文发现并遭训斥而心怀不满,伺机报复的打工妹。12月12日晚,董扬玲混入公司宿舍,13日凌晨3时50分左右,她手拿一盒火柴经四楼仓库下楼。或许是想给自己被开除解解气,或许是想烧一把火让麦子文痛痛心,她点燃了西侧电梯附近的一堆毛球,看到毛球冒烟后,就离开公司回到长乐家中。她万万没想到,仅仅因为她的一念之差,造成了如此惨重、如此可怕的后果。从她写给父母、弟弟等人的遗书中可以看出,她还是个涉世不深的少女。她说自己悔不该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做出天理难容的事,既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的一生。
1994年元月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纵火犯董扬玲死刑,立即执行。1月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到此,“12·13”特大火灾似乎可以画一个句号了。但本案并没有结束。调查事实表明,高福纺织有限公司严重违反消防法规与造成这起火灾严重伤亡和巨额损失直接有关。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与香港效昌实业有限公司合营的中外合资企业,年产值455万美元,生产腈纶纱、羊毛、麻棉等产品。公司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为腈纶纱生产厂房,建筑为四层框架结构,大楼一层为生产车间、仓库,及防火墙分隔出的厂部、职工食堂;二、三层中间为车间,东西两侧用防火墙分隔出部分职工娱乐活动室和员工临时倒班宿舍。1990年10月6日,工程开工之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总公司才将工程施工图纸送达福州消防支队审核。市消防支队提出生产车间、仓库、生活设施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设置封闭楼梯间,待二期工程完工后,以上设施应迁出等具体要求。1991年2月工程竣工,同年6月,未经消防验收便投产使用。火灾发生前,福州市马尾消防科也曾向该公司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该公司置若罔闻。其主要表现在:
1.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按原一期工程的设计及其施工,厂房第四层为生产车间,但工程竣工后,该公司擅自将生产车间改为仓库使用并存放35万磅腈纶纱,火灾时全部被烧毁。
2.违章在库内搭盖职工宿舍。该公司将车间改为仓库后,又违章在库内用木料搭盖8间简易职工宿舍,致使起火当晚住在该宿舍的40名职工,除3人侥幸逃生外,其余37名全部被烧死。
3.破坏建筑防火结构。仓库与东侧临时职工倒班宿舍之间原有一道实体防火墙隔开,该公司擅自在防火墙上凿开7个通风洞。火灾发生后,大量浓烟和高温有毒气体穿过防火墙上的洞口,迅速向东侧临时宿舍蔓延,致使当晚住在其间的23名职工中毒窒息死亡,8人受伤。而同一结构的西侧宿舍,火灾前防火墙未遭破坏,起火时,宿舍内的25名职工无一人伤亡。
4.堵塞消防车通道。本来大楼周围设有4米宽的环形消防车道,但公司将两车大型集装箱并排放在南侧车道上,将一部货车停放在西侧车道上,堵塞了消防车通道,使火灾时消防登高车和战斗车无法逼近火场救人灭火,贻误了战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12·13”特大火灾的发生有其必然性,如果说董扬玲是这起火灾的直接肇事者,那么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原本就是一座蛰伏已久的火药库。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后天,必将在沉默中爆发。
                  
编后:又是一把无情的大火,不仅烧毁了近800万元的有形财产,更夺去了61条人世间最宝贵的生命。这虽然是一起纵火案,但蛰伏在纵火者背后的,却又是严重违反消防法规这只无形杀手。
自古以来人们就常说“水火无情”。正是无数鲜血、生命、物质财富毁于一旦的不幸现实,使得人们制定并不断完善了各种消防法规以防患于未然,杜绝更多悲剧的发生。所以消防法规是人们平安、幸福生活的保证,是客观规律、科学管理的总结。违反者必然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一场场无情的大火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了这一点。
据了解,福州市有关部门正在对马尾特大火灾的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亡羊补牢,未为迟也。这既是对失职者的惩戒,也是为旁观者敲响警钟。
(附图片)
图为大火过后的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大楼。
压题照片为大火烧毁的职工宿舍现场。廖建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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